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要求简介
学术型硕士生培养环节和要求
1、研究方向
财政学(含税收)研究方向有: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公共经济管理与政策。
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绩效评价;公共政策分析;经济行政监督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
2、学习年限
标准学制3年,实行2-4年弹性管理。
3、学分要求
在校学习期间,硕士研究生须完成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36分(学位课程学分14分,必修课程学分12分,选修课程学分10分),实践环节(社会调研)学分2分,科研学分4分。其中,学位课的考试成绩只有达到75分以上,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4、中期考核
在第二学年结束时进行中期考核,内容以课程学习或自学阅读为主,学位论文计划制定或准备工作为辅。考核合格后方
5、学位论文及其要求
在中期考核合格后,可进入论文开题和论文撰写阶段。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一年,篇幅要求不少于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