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27日,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委员、校长王乔教授率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部分同志一行赴浙江财经大学参加了由全国税务教指委主办、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培养单位第三次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教指委主任委员宋兰、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孙也刚、浙江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马国强、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雷根强及全体委员等出席会议,来自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山大学等36所培养单位的院长、副院长、项目负责人、授课教师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校长王乔教授率团参加全国税指委第六次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

826晚召开的税务教指委第六次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主持,副主任委员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培养单位合格评估、实践教学、课题研究等,并决定2014年税务教指委会议暨第四届培养单位会议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826全天进行了“师资培训——案例教学法”,来自Jacobs University Bremen 的教授为大家仔细分析了案例教学的组成要素、如何写案例及做案例教学等问题并以税务案例进行了讨论。827,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召开,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孙也刚、浙江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分别发表讲话,税务教指委兼秘书长童锦治代表委员会做了工作报告,税务教指委委员分别就各自主持的课题研究在大会上作了发言。王乔校长主持的课题名称为《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主要研究税务硕士毕业论文与学术型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区别、税务硕士专业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要求、论文评阅等内容。

据悉,我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税务硕士培养单位,也是江西省惟一一家培养单位,学院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积极拓宽学科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注重实践教学,努力探索我校税务硕士培养的鲜明特色。(/文 肖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