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通知字〔2016〕40号《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其补考的通知》,本学期学生考试不及格的非主干课程可按照《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课程补考暂行办法》(江财教务处字[2005]47号)参加补考,“3+7+X”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根据《江西财经大学“3+7+X”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财教务字〔2009〕21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不得补考,必须重修。英语听说、视听说两种课程由于考核部分分为两部分进行,一部分为课堂口语考核,另一部分为考场听力考核,而补考只能进行考场听力部分的考核,补考无法体现真实水平,因此两种课程必须重修,不能补考。期末考试违纪学生的考试课程无补考资格。
我学院自行组织的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2016年9月9日下午2:30-—4:30进行;考试地点:财税大楼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8室)。
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其补考的通知》的要求;
2、欲参加补考者请速与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叶老师联系,手机:15970630859;
3、参加补考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备查。
特此通知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