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研究生、MPA教育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MAP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全院培养研究生、MPA学员的发展规划及招收研究生、MPA学员计划,做好组织教师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

3)组织并督促方向负责人制定研究生、MPA学员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研究生、MPA学员培养计划,督促、检查教学工作;

4)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MPA学员的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做好研究生、MPA学员的学位论文评审、毕业环节及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5)指导研究生教学秘书、MPA教学秘书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答辩、奖惩、学业资料以及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