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热爱教育事业、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精神境界以及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熟悉并及时了解国家和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我国MPA教育的方针、政策和精神。

3)熟悉MPA专业学位办学特点和学校MPA招生、教学和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

4)负责学校MPA对外宣传、MPA网站建设及中心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中心规章制度、文件、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6)负责《江西财经大学MPA教学简报》的编辑与发布工作;

7)负责与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具体工作的联系;

8)协助中心领导开拓学校MPA办学市场和整合学校MPA教育资源;

9)负责学校MPA校友联络、学生社会调查以及中心对政府部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中心各种会议的召集和会议记录以及各种文件的收发工作;

11)负责中心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12)负责学校MPA招生宣传、咨询答复和按照国家、学校有关政策以及领导指示执行招生计划;

13)协调中心的日常行政工作,加强与中心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和学生的联系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和反映情况;

14)负责中心的印章的管理工作;

15)负责中心的车辆调派工作;

16)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管理与采购。

   (1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