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保证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学位申请工作提前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1、时间:2019927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向MP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手续完备的学位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后方可参加学位申请程序。

2、资格审查内容:

1)学费:凡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办理学位申请相关手续。

2)成绩:所修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学分是否达标,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完成开题程序,导师是否同意申请。

二、学位论文评审

1、时间:根据学校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完成论文送审。

2、要求:2019927日前按《江西财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的要求提交经导师同意定稿的学位论文Word电子档,论文以“学号-学生姓名-学院名称-硕士-专业-导师姓名”方式命名,如“81220001-王小东-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MPA-导师”。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1、学位审批表:一式2份,手续完备,按照要求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贴上本人照片,导师及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

2、开题报告:一式2份,手续完备,按照要求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导师及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

3、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审议书,定稿报告书:手续完备,导师及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

4、毕业生登记表(仅限双证学生论文答辩时到学院领制式表格填写):一式1份,贴上本人照片。

5、社会调查报告:手续完备,导师及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

6、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贴上本人照片。

7、基本数据表:一式1份,本人签名。

说明:以上材料手续完备2019927日前交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由MPA教育中心审核后统一提交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审核。

四、论文答辩会

1、论文答辩时间:根据学校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学院拟定具体答辩日期并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

2、论文答辩结束一周内,研究生本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将最终定稿的论文提交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3、论文答辩结束后,学校将对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及万分之五差错率的检查,检测、检查合格方可授予学位,不合格按学校规定延期申请学位。

五、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论文检测:通过论文答辩后,研究生院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总文字复制比<15%为合格)延期授予学位。

六、学位论文万分之五差错率检查

通过复制比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校按一定比例抽查万分之五差错率,超比例的论文按规定延期授予学位。

未尽事项由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183803301,13970924528,联系人:纪老师

 

 

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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