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及转正

  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党委书记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入党介绍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培养考察,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程序规范,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格标准程序,提高发展质量

  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品德高尚、作用突出”四个方面的标准全面落实到培养教育、考察把关、审批决议等工作中,严格发展纪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注意各个环节程序的运行和必备材料的收集归档。

  1、坚持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从严考察入党动机,从严进行政治审查,从严审批把关。注重把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列为发展对象需要经过以下两个程序:

  (1)本科生各班级在征求班主任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向党支部民主推荐3名(排序)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推荐1名政治思想合格、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符合发展条件的少数民族入党积极分子。研究生在征求导师意见基础上,财政学,行政管理学,社保和教经专业支部民主推荐3名(排序)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税务专硕支部民主推荐5名(排序)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列为发展对象。

  少数民族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可以不按照《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15条执行,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宁缺毋滥: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经一年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3)取得学校党校结业证书;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无挂科现象,英语加权成绩70分(含)以上,加权平均成绩78分(含)以上。

  2、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度。学院党委将各支部上报的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七天。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学院党委为单位上报党委组织部。

  3、坚持发展党员政审制度。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入党。各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条件、现实表现、入党动机、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

  4、坚持发展对象审核制度。发展对象经公示后,学院党委要组织审核、整理好其入党申请书、自传、《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建党对象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要进行逐人审核,表格类材料杜绝出现千人一面、一个笔迹到底的现象,其他材料杜绝出现笔迹不一致、复印他人材料的情况。

  5、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严格落实票决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人数、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6、坚持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拖,更不能等到预备党员转正时才举行。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肃认真,会场布置应庄重、简朴,要按照规定悬挂党旗;预备党员宣誓时,面对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的声音要宏亮、激昂;党支部(党总支)可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领誓人。

  7、继续落实党员发展监督员全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在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公示期间,学院党委将抽调公示对象进行考察谈话。

  8、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员信息的更新。平台录入的党员信息要与本单位党员的真实情况一致,录入的信息要准确,与真实情况相符。要注意做好数据的动态维护,对已转正的党员、组织关系变动的党员等要及时做好数据的维护工作。

  三、党员发展操作流程

  1各班党小组组长组织本班满一年考察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各班党小组组长(党务工作者)根据本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对本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符合发展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各班党小组组长主持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同学进行班级群众评议,组织同学参照《入党积极分子评议表》(附件5)的打分规则确定评议等次及分数,计算好分数后记入XX班入党积极分子评议分数情况(群众、党员)》(附件6),并形成《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XX评议情况报告》(附件7)

  4、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至《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8),如班级群众、党员评议成绩低于85分则此次不予发展。

  5、各班党小组组长对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进行审核,班主任及党小组分别对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评价,以XX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意见汇总表》(附件9)提交给学生党支部。

  6、各党支部召开支委大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中确定所属各班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报支部大会。

  7、各党支部召开支委委员扩大会议(含所有正式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委审批。

  8、学院将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9、发展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党支部大会表决接受预备党员。

  四、注意事项

  1、如班主任老师为党员,请务必在班主任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评议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附件4、5、7为入个人党员档案材料,须手写,交纸质稿,其中附件4为本人填写,涉及获奖佐证材料须一并上交复印件,附件5、7由党小组长填写。

  3、附件6为统分情况过程表,须上交电子稿。

  4、附件8、9为本次统计汇总表,电子填写后打印签字后上交,汇总表均须由班主任老师亲笔确认签字。

  5、各班党小组请将所有涉及党员发展的材料于11月10日(下周二)下班前以班级为单位由党小组组长交至学院108办公室,随后,各学生党支部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备注:文件中涉及的所有附件详见班干QQ群、班主任微信群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