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校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接受更多表现优秀的同学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发挥和壮大党的队伍,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第16期党校培训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训主题

  持续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指导思想及培训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性锻炼,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以实际行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光荣的中国共产党。

  三、培训对象及所需条件

  参加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中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学习积极努力,群众关系好,在学习、社会工作能力和群众号召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体现大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自递交申请书之日起无违规违纪现象。

  四、培训时间

  202011月7日-11月15日

  五、培训形式及其主要内容

  采用集中学习、学员自学(学习强国APP学习)、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多种教学形式,实现课内课外互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学习的重点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作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

  六、学习参考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党章;

  (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节选;

  (三)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七、培训要求及纪律

  1.遵守组织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遵守考试纪律,端正精神风貌,提高诚信意识。

  2.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心得、积极思考、积极参加专题讨论、踊跃发言,作为党校考察的成绩评定。

  3.互帮互助互学,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团队意识,努力成为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大学生。

  4.所有学员完成课堂心得笔记3篇;材料自学心得笔记1篇;培训小结1篇。

  八、成绩评定

  对于参加党课培训的学员,根据学员考勤,学习心得撰写情况等平时成绩及结业考试成绩对学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其中综合成绩=平时成绩×20%+结业考试成绩×80%。(平时成绩:1.“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100分为及格线,100积分及以上可得10分,及格线以下按比率折算得分;2.日常考勤及作业满分为10分。)

  九、考核与结业

  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10%的同学成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成为发展对象;结业考试合格者(≥80分)予以结业;不合格者一年之内不能参加党课培训。

  凡以下情况出现其一者,学员的综合鉴定为不合格:

  (1)对于无故缺课一次(含)以上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者;

  (2)拒绝参加学习、讨论者;

  (3)未上交学习心得体会或者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4)其他违纪行为,党校认定不能结业者。

  特此通知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