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0172021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7]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20172021届到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尤其是2017届、2018届毕业生),认真阅读赣财教[2017]1号文件(附件1资助中心通知(附件2),完成代偿申请工作。

二、代偿申请基本流程

1.学生登陆江西省学生资助网,网址:http://jyt.jiangxi.gov.cn/ ,点击网站右下角“江西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栏目,进去以后直接点“填写申请表”;

2.学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由学院统一收齐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发还学院;

3.由学院发还给学生本人,学生向工作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并提交《江西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毕业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协议》复印件。

4.其他步骤详见赣财教[2017]1号文件(附件1

三、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7个县(市 、区),分别为:莲花县、赣县区、南康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会昌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

基层单位是指:县以下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工作现场地处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四、到外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请咨询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或财政局。

五、相关材料请交至财税大楼111办公室,如有疑问可咨询0791-83816330

 

附件1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doc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