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号)精神,以及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 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3〕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本科生本人报名、班级直推、报名补录、学院审核,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初步完成,具体评审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19979917730(付泉老师)

1_2023-2024学年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公示表 1.pdf